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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山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3年 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第九次集中学习会
时间:2023-11-08  作者:李珠梅  新闻来源:贡山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11月7日,贡山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3年党组中心组理论(扩大)第九次集中学习会,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潘少林主持,全院干警及聘用制书记员参加会议。

会上,潘少林检察长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李仕忠同志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千万工程”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和梅同志组织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新时代“枫桥经验”、“四下基层”工作方法。王智勇同志组织学习《云南省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内容。张红英同志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

会上,潘少林、章国华两位同志围绕学习内容,结合自身检察工作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千万工程”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持续加大挂联村帮扶力度,创新帮扶措施,巩固脱贫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二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四下基层”工作方法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推动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在检察办案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高干警的工作能力和水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三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用创新理论指导、推动检察文化工作。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的时代定位、内涵要求和思路理念,在检察实践中不断提高队伍建设“软实力”,带动促进检察工作“硬基础”。四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筑牢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思想基础。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强化法纪意识,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在行动上,扎扎实实落实“一岗双责”,强化风险防控,开展廉洁文化教育,广泛传播廉洁价值理念,坚守廉洁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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