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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山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3年 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第十次集中学习会
时间:2023-11-24  作者:李珠梅  新闻来源:贡山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根据《中共贡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结合检察工作和主题教育工作实际,11月23日,贡山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3年党组中心组理论(扩大)第十次集中学习会,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潘少林主持,全院干警及聘用制书记员参加会议。


会上,潘少林检察长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李仕忠同志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贡山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梅同志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部分论述;王智勇同志通报了西双版纳州政协原保留副厅级待遇干部胡跃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章国华同志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2023年10月记录报告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2023年9-10月贡山县党委约稿信息的采用情况。

会上还组织全院职工观看了“三个规定”的教育视频。


和梅、高玲两位同志围绕学习主题,结合自身检察工作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贡山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要更加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用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坚定不移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勇毅前行;

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联系贡山检察工作实际,时时对标对表、扛牢落实责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理想信念,知责履责担责;

要认真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内容,做好贡山生态文明建设这篇大文章,担负好守边固边强边的神圣职责,依法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不断完善行刑衔接制度,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形成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合力,切实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要不断加强对“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制度的学习和认识,院领导要带头全面如实记录报告有关情况,并做好各分管部门干警的填报工作,从讲政治的高度开展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的填报;

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信息意识,增强信息工作的针对性、思想性,把握信息工作重点,提高日常信息工作的质量水平;

要深刻汲取胡跃案中违法必先破纪的沉痛教训,警钟长鸣、反躬自省,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自觉学习党纪法规,切实维护党纪法规。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正确对待组织监督,自觉接受组织教育,提升检察人员纪律规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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