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4日上午,贡山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纪学习教育集中研讨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五次集中学习会,全体干警及聘用制书记员参会,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潘少林主持。

会上首先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组织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和《怒江州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学习材料汇编(三)》——“酒”害人生悔莫及(P36-38)。
党组班子成员围绕学习新修订的《条例》,紧扣党的“六大纪律”,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谈认识、谈体会,相互学习、相互启发,进行深入研讨交流。大家一致表示,要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真正把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会议强调,一要持之以恒强政治。时刻牢记心中有党,进一步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要把握重点明纪律。继续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党纪学习教育,按照中央及省州县委的要求,根据计划安排,一项一项抓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把学习《条例》作为必修课、常修课,把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落实到每一名党员身上,坚定不移严明纪律,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三要强化担当有作为。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检察履职的实际成效,把纪律学习与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结合起来,以纪律监督保障工作落实。
四要严于律己树形象。班子成员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定期净化朋友圈、亲友圈、同学圈、老乡圈,守牢底线、不越红线,干净做事、清白做人,以身作则带动广大检察干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树立干事创业的良好形象,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