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财产人人有责--做他人、自己财产的守护者
2020年3月23日我院未检部门联合独龙江边境派出所到独龙江九年一贯制学校开展了“保护财产人人有责--做他人、自己财产的守护者”的法治进校园活动。
首先由独龙江边境派出所副所长张文顺从如何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第一步;如何通过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如何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三个方面和同学们一起探讨应该如何学法守法。最后张文顺副所长用发生在独龙江的4起涉未成年案件警示孩子们,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要慎交友、立大志、善慎独、敢维权、要担当。
结合张文顺副所长的案例,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白金山同志为在场的学生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并对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案件类型等均做了详细的解释,使同们学对盗窃罪有了一个较深的认识。
为了更好的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我院未检部门工作人员杨春谊、丰江丽组织同学们当场模拟了公开盗窃、公交车上扒窃案等案例,进一步认识盗窃的案件类型,使同学们在案例中认识到他人的合法财产不容侵犯。
活动最后,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白金山表示,现在中考竞争激烈,家长、老师对孩子们的期望都很高,希望孩子们在剩下的97天时间中树立好人生目标、充满自信、努力拼搏,为人生旅途中的第一个加油站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