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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宣告不起诉 以案释法促教育
时间:2023-03-11  作者:武堂雁  新闻来源:  【字号: | |

3月11日,贡山县人民检察院到茨开镇丹珠村对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进行公开宣告送达不起诉决定书,并以此开展以案释法促教育普法宣讲会。

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一是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书,现场以案释法。2022年8月,丹珠村村民你某某因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采挖野生白芨)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经贡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查明,你某某已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系家中主要劳动力,贡山县人民检察院经举行公开听证会后,决定对你某某不起诉。会上,对你某某宣布不起诉决定。党组书记、检察长潘少林结合你某某案件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自然资源保护的法治宣传。潘少林检察长指出,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最为基础的条件,是我国持续发展最为重要的基础,生态文明建设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包括野生动植物在内多样性生物是大自然留给人类的宝贵财富,广大群众要以案为戒,强化守法、尊法意识,坚决不做危害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绿水青山,切莫因为一些蝇头小利而触犯国家法律。

活动的第二个阶段,贡山县公安局食药环侦查大队、交警大队就生态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对丹珠村村民开展法律宣讲,并在宣讲结束后向村民发放《环境资源保护法》《公益诉讼宣传册》《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宣传册,认真听取村民对此次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的意见建议,以便下一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工作。

今后,贡山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落实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抓手,主动融入贡山社会治理大网络,积极践行“一线工作法”,主动到案发地、到群众身边以案释法,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让群众切实体验“沉浸式”公开宣告现场,在群众家门口化解矛盾,把司法为民真情融入乡村小镇,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实现,真正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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