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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某某挪用公款一案剖析
时间:2018-09-26  作者:  新闻来源:贡山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一、基本案情

  2014年5月至2015年3月期间,时任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政协出纳姬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动用单位的基本账户和零余额账户“备用金”,通过转账到个人账户及他人账户方式,挪用公款累计77.1399万元,参与或者借予他人进行赌博等非法活动。

  二、案件的特点

  (一)涉案金额大

  姬某某挪用公款一案,涉案金额高达77.1399万元,对于国家级贫困县的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来说无疑是一个巨案。而发案单位贡山县政协是一个清水衙门,并不是一个有项目有资金的机关。涉案金额如此巨大,足见该案危害之大、影响之恶劣。

  (二)作案手段隐蔽

  姬某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利用其“出纳”这一职务上直接管钱的便利条件,将零余额账户以及单位基本账户资金自行转账到个人账户里,然后自由支取进行赌博或者进行放高利贷予以挥霍。为了掩盖自己挪用单位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事实,姬某某将每个月从农业银行拿回来的对账单进行篡改,然后将篡改好的对账单、支出单据一并交付会计做账,以此掩人耳目,长时间肆意作案。

  三、犯罪的主要原因

  姬某某走上犯罪迷途的原因较为复杂。根据本案的特点和对其本人及单位现状的分析,归纳其犯罪的主要原因是:

  (一)犯罪嫌疑人热衷赌博

  综合全案证据事实,本案所有赃款的去向都离不开赌博。由于犯罪嫌疑人姬某某的妻子刚刚挂职到外地州,姬某某自己的工作压力也不大,在朋友的邀约下,姬某某慢慢迷恋上了赌博,其人生观和世界观逐渐扭曲,以致大肆挪用公款用于赌博。在赌博过程中,为了赢回赌输的钱,姬某某一次次把罪恶之手伸向了自己负责管理的公款,最终彻底输掉了自己的人生。

  (二)缺乏监督

  根据财经纪律要求,会计和出纳是一对相互支持和互相监督的组合,财务制度的落实,就是依靠相关主体的相互监督来实现的。然而,出纳姬某某性格古怪,会计和某某害怕得罪他,在姬某某拿给她对账单、支出单据时不敢再进一步严格进行监督。

  根据相关财经纪律规定,会计、出纳分别负责管理现金和记账,二者互相监督,不能因个人原因不敢进一步监督。但是本案中出现的情况是姬某某掌握会计和某某不敢监督财务的情况下,将单位的经费私自挪用进行非法活动,然后将对账单进行篡改,一次两次得逞后,单位领导也没有及时发现,除财务会计有不敢监督思想外,没有发现进而也没有向领导报告过,致使姬某某肆意妄为。和某某明知姬某某的行为违反财务制度,应该督促改正,但却害怕得罪等原因,任由姬某某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走向犯罪道路。

  在日常工作中,如果会计和某某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好会计的工作职责,严格检查姬某某移交的单据,以及检查本单位基本账户及零余额的对账单,姬某某也没有机会实施挪用公款犯罪行为。在本案中,姬某某隔三差五就将单位的工作经费转账到个人账户一次任意支取使用,就像是支取个人私款一样容易。

  四、本案警示

  姬某某挪用公款一案,对姬某某本人及其家庭、单位的教训是极其沉痛的,带给我们的警示也是极深刻的。

  姬某某在交待材料中写道:“本身自己的文化水平也不是很高,又不加强学习锻炼,致使自己的思想觉悟低,把党组织的教育当作耳边风,自作聪明,无视党纪国法,在办理业务时,擅自将单位的工作经费私自挪用并用于非法活动,最终尝到自己酿造的恶果”。姬某某的一番告白警示提醒我们,每个公职人员只有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切实做到“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做的坚决不做,不该玩的坚决不玩”,时刻不忘警钟长鸣,才能走好漫长的人生道路。

  五、对策建议

  1、加强学习。加强发案单位职工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加强对发案单位职工廉洁自律教育,加强发案单位领导对财务制度知识的学习,加强发案单位职工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品质的培养。

  2、加强制度建设。单位管理依靠制度来约束,制度不健全的要健全制度。在单位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把制度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加强跟踪监督。

  3、提高领导干部管理队伍的能力。某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上的能力强,但对下属的管理却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其原因是有做事的能力,但缺乏管理才能和艺术。办案告诫人们,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队伍能力的培养是确保资金安全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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